課程詳細資訊
邱明芳老師:
學歷:佛光大學政策與行政管理碩士畢業
地政士/不動產經紀人/租賃住宅管理人員
公寓大厦管理服務人員/防火管理人
現職:邱明芳地政士事務所/宜蘭縣政府顧問
(大學產學合作講師)
經歷:國立空中大學公共行政講師
宜蘭社大/羅東社大/松山社大
[實用生活不動產]講師
宜蘭縣/花蓮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公會
經紀人員初/複訓講師
花蓮縣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公會講師
[賣厝阿明(-圖秒懂2/房事週記)協編作者
10月7日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-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及細則(第一章總則-第六章附則)、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
10月12日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-公平法(第一章總則-第六章罰則)、消保法(第一章總則-第四章行政監督)重點探討消保法(第五消費爭議處理-第六章罰則)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(第一章總則-第六章附則)重點探討
10月19日 不動產稅法-土地稅法地價稅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、契稅及房地合一稅重點探討
10月21日 土地法概論-土地法第一編地權、第二編地籍重點探討、土地法第三編土地利用
10月26日 土地稅法概論-第四編土稅規定地價及平均條例照價收買重點探討、土地法第五編土地徵收重點探討
10月28日 不動產估價第一章總則、第二章估價作業程序、第三章估價方法
11月04日 不動產估價-不動產估價第四章宗地估價-第八章租金估價重點探討
11月09日 民法概論-民法第一編總則、第二編債權重點探討
11月11日 民法概論-民法第二編債權、第三編物權重點探討
11月16日 民法概論-民法第四編親屬(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)、第五編繼承重點探討
招訓對象及資格條件
凡年滿15歲以上,在開訓當日具有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(含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投保者)、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的在職勞工,即可符合補助對象
注意事項
1.依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網站完成報名之順序審核參訓資格,符合者依序通知,且於5天內繳交齊全相關證明文件並完成繳費及簽訂契約書者依序錄訓,逾期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。
2.受訓費用一律報名時繳交全額,缺席時數不超過總時數1/5,得已享有勞動部補助(課後由勞動部撥補助款予學員)。
3.開課日前年滿45足歲以上視"中高年齡者",享有勞動部100%補助報名費。(勞動部補助條件:三年七萬元)
備註
【此課程由台北市不動產經紀人員職業工會辦理】
報名時間 110/09/07 12:00 ~ 110/10/04 18:00
採線上報名
1.請先至台灣就業通:
https://www.taiwanjobs.gov.tw加入會員/登入會員(建議先進行會員資料維護)
2.再至在職訓練網:
https://bit.ly/3fD3Jiz
課程代碼:138428